企业一旦产生失信信用记录,是否可以进行修复?目前,针对行政处罚失信信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信用修复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
信用修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规定,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
2)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
2、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5、信用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失信信息不可修复: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在最短公示期三个月内的行政处罚信息。